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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优势 依法推进商业企业改革
2006-05-25 17:08  文章来源:开县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开县有30户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占全县82户国有企业的36.6%,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任务艰巨。2002至2003年,我们发挥“政府第一推动力”作用,大打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全面完成了30户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任务,共安置职工3815人,消化企业债务1.97亿元,盘活国有资产2亿元,收回国有净资产0.37亿元,吸纳职工股金2.87亿元、社会资金0.16亿元,通过改制重组催生了13户民营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后第一年,13户新组建企业就有4户进入全县十强企业行列,销售收入比改制前增长30.1%,上缴税金比改制前增长63.6%,彻底跳出了改制前年年亏损的怪圈。如由开县糖酒公司改制而成的伟业糖酒有限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4500万元,实现税利125万元;兴办的开县工业品市场辐射渝川陕,成为全市十大边贸市场,年销售额达2亿元。现将我们主要做法及体会向大会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组建一套班子。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指挥的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从县法院、商委、财政、工商、劳动保障、国土、税务等单位抽调人员,搭建工作班子,集中精力和时间,全身心投入到企业改革工作中。
(二)采取两种形式。针对企业实际,因企施策,采取改制重组和破产关闭两种形式进行改革。对百货公司等13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大于债、效益较好的企业,依照《公司法》改制重组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对调味品公司等17户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依法破产关闭。
(三)实施三大步骤。
第一步,宣传发动和资产清理。召开企业改革动员大会,深入企业宣传发动;举办企业改革培训班,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人员清理等工作,对企业资产、债务、人员情况依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步,制定和报批改革方案。逐个企业制定改革方案,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由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将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第三步,实施改革方案。一是对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离任审计。二是通过资产变现、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企业债务;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劳动保障机构进行管理,对正式在册职工进行补偿安置。三是对改制重组企业制定公司章程,选出董事会、监事会等新班子,改选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四是变更企业土地、房产、工商和税务登记及银行账务等手续。五是召开新企业成立大会或破产企业终结会。六是撤销“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或“破产(关闭)清算组”,新组建的企业开始生产经营。
二、几点体会
(一)统一思想,让改革共识深入人心,这是推进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的前提。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攻坚战,不仅涉及利益调整,而且触及观念碰撞。一是干部思想要统一。改不改,如何改?当时可以说是顾虑重重,争议不断。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会议,反复讨论,权衡利弊,大家一致认为企业改革正当其时,认识到改革上合政策,下顺民意,不仅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而且树立了信心,坚定了决心。二是要发挥企业负责人的带头作用。他们既是改革的执行者,又是改革的对象,存在想改革、怕改革的矛盾心理,通过采取大会发动、个别座谈等办法,提高了他们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三是要使广大职工的思想与改革同步。我们以企业面临的困境作教材,采取算“三笔账”的办法,即算经济亏损账、算资产消耗账和算改革效益账,把广大职工思想统一到改革上来,使企业干部职工认识到深化商贸流通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是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是大势所趋,现实所迫,“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不改是死路”,营造了浓厚的改革舆论氛围,为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增强了内在动力。
(二)依法依规,以公平公正赢得人心,这是推进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的关键。
企业改革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非常强,稍有不慎便会引发事端。为此,我们把走群众路线作为解决具体矛盾和难点问题、加快改革进程、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则,坚持大家的事情大家议,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效果十分明显。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一方面收集国务院和重庆市以及县委县政府下发的所有关于企业改革的文件资料,编印了《企业改革政策文件汇编》,做到政策清晰;另一方面在贯彻上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开县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在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时,严格规范运作,做到有法律条文的不越线,有政策依据的不越界,有纪律要求的不违规。特别是对企业债务做到依法落实,有能力清偿的予以清偿,应转移的完善手续,应核销的配合债权人予以核销。如欠工商银行5000多万元贷款,经债权人起诉,人民法院裁决执行,兑现了415万元,其余全部予以终结核销。对一般债权人,根据资金状况,按比例兑现,使债权债务依法全部消除。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刚性和各企业横向之间的可比性,避免了人为制造心理上的不平衡。如对198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工,一律按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社平工资,固定工按上年社平工资的3倍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正式退休和提前退休人员,统一移交社保管理,实现老有所养;对双解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并在新企业中优先入股就业;对改制破产失业的合同工发放2年失业救济金;对临时工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解聘;对因企业改制破产造成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全部落实低保待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做群众的“包办者”和代言人,而是开门改革,坚持公开透明、阳光作业,只要能够向职工公开的统统上墙公开,并留足时间让职工发表意见,让群众反映问题,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人为本,靠排扰解难稳定人心,这是推进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的保障。
改革效果好不好,关键就看有没有后遗症。为了既能够确保企业资产变现、职工身份置换,又能够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在改革中,我们坚持“改革与稳定并重,与发展并举”、“改革无情,操作有情”的原则,把企业的有效资产优先用于安置职工,积极稳妥地解决各种难题,化解各种矛盾,巩固了改革的成果。一是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保稳定。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企业职工一下子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在思想上、感情上还是利益上一时都难以接收。我们一方面开门办公,不回避矛盾,直面现实,耐心、细心、真心地做好每一名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共接待职工500余批次,处理历史遗留个案问题600多个。另一方面,我们充分相信和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绝大多数职工气顺心明,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改革的摩擦和阻力。二是积极推荐就业保稳定。在改革过程中,资产变现后,我们没有满足“一改了之”,“一卖了之”,而是千方百计,努力做好原职工的再就业工作。资产拍卖变现后,为确保职工能最大限度地再就业,我们在与新的业主签订合同时,总是坚持把优先聘用原单位职工作为重要的一条写进合同。据统计,全县重组改制企业吸纳原单位职工500人。同时,多次组织专场招聘会,搭建再就业的平台,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由于我们处处为职工作想,使他们真正找到了门路,得到了实惠,实现了全县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无震荡”改革。
以上这些做法和体会很肤浅,离上级的要求、与兄弟区县相比仍有很多差距。我们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以创新的思路,扎实的工作,务实的作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10年,力争培育20个中型、10个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为把我县建成渝东北商贸中心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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